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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文章 原民文化不只被保存更要被生活 文化部116年「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」即日起受理申請

原民文化不只被保存更要被生活 文化部116年「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」即日起受理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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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116年「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」自即日起至10月30日受理申請,鼓勵全臺各原住民族群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的民間團體、大專校院,因應族群文化發展的在地議題,以文化為起點、以行動為方法,將世代累積的原住民族群文化智慧轉化為今天與未來的力量,推動有助都市及原鄉文化傳承發展計畫,歡迎關心原住民文化傳承發展的立案團體、大專院校踴躍提案。

文化部表示,自105年推動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迄今,已陪伴許多部落與都市原民團體投入文化扎根工作,從族語傳承、傳統工藝、部落知識、家族記憶到文化教育,各地持續累積豐富成果。近年更看到許多年輕世代主動在都市聚集、回到部落、走進社群,以新的創意與觀點重新認識文化,讓原住民族文化不只被保存,更能持續被看見、被使用、被生活。

文化部指出,為落實多元平權,促進文化多樣發展,計畫提案分為「都市文化行動」及「原鄉文化行動」二類型,鼓勵團隊從在地文化需求出發,關注文化傳承、世代共學、青年參與、跨域合作及文化轉譯等議題。無論是保存逐漸消失的傳統技藝、記錄部落生命史,或透過社會設計、公民科技、教育等方式重新詮釋文化內涵,只要能夠深化文化連結、擴大社會參與,都歡迎提出創新和具行動力的構想。

「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」提案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1年(不得少於6個月),可依實際發展需求,得提2年期計畫,每年度最高補助80萬元,提案採「線上申請」或「紙本寄送」二擇一方式,申請資料請至文化部奬補助資訊網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下載。另將於9月30日舉辦1場線上提案說明會,10月14日舉辦1場線上企劃培力工作坊。

資料來源及圖片來源:文化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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