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雜誌的朋友快看過來,臺文館「優良文學雜誌補助」計畫開始囉!記得把握今年這個月(10月1日至10月31日)受理申請。
凡是在臺澎金馬地區發行滿一年且定期出版,以創作、報導、評論為主之文學雜誌皆可提出申請,補助範圍為雜誌之出版、發行、推廣等項,但不包含人事與行政管理等費用。經評審會議審查通過補助者,至多可獲新臺幣100萬元之補助金額。
申請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內,郵寄或親自送達國立臺灣文學館展示組(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),註明為「113年度優良文學雜誌計畫申請文件」。郵寄者請掛號並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>詳細資訊:臺文館官網
封面圖片:canva、資料來源及圖片來源:國立臺灣文學館